我不想为一个睡觉的地方花太多精力,幸好休息室前是公共区域,等人也不需要消费特许券。坏处是这不是什么无人区,来来往往的人落下视线隐秘又饱含各样猜测,我懒得抬眼打量他们,更不想记住都有谁。腿站久了有些发酸,不太想弄脏衣服,我就蹲在门口前等他。

        仔细算下来,我和莱欧斯利大概有一周没见面了,可那张记忆中的面容回想起来仍旧清晰,各样的——皱着眉头的,忍着情欲发红的,还有笑着的。

        他笑的时候会弯起眼睛,向来高挑的眉也跟着柔软下来,俊气得好看,带着些少年的鲜活。我喜欢看他笑。

        那时候的莱欧斯利会是什么表情?我忍不住猜想。那时我太害怕了,完全不敢看他,害怕对上那只眼睛,然后心就软了,会控制不住地说喜欢。

        我恍然意识到,自己常常取乐般的喜欢似乎是种相当沉重的感情,会彻底改变一个人那样重要。

        ——胡思乱想的时间很快结束了。

        那双靴子似乎用了相当好的皮料,以至于看上去厚实、沉重,可落在地面上却轻飘飘的,一点声音没有,连尘土也安静地落在地上未动分毫。我下意识抬头,正对上皮靴的主人。

        他还是记忆中的长相,连发梢也未变,微微吊起的眉眼间冷戾一如往常,而眼珠却低下来,照出我的身影。

        胆怯忽然又束缚了我的躯干。我来找他做什么?大脑一片空白,已经忘记了,嘴里反复嚼着的话应该是一见面就要说的,现在也讲不出了。这该算紧张吗?

        ——可我又一次跑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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