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跟宋芸当年与前经纪公司的合约内容一样,一旦解约,所有使用权都被前公司所霸占,即便宋芸唱红了这些歌曲,但却丧失了在公开的商业场合演唱这些歌曲的权利。
但韩森不一样。
他是歌曲的创作人,所以在着作权法的保护下,即便这些歌曲的使用权都在瀚海手中,但韩森作为着作权人,依然可以使用这些作品进行盈利。
只是其他人想要在公开场合演唱这些歌曲,就必须经过向瀚海申请使用权,并缴纳一定版权费用。
当然,版权费用最终还是会按照b例回流到韩森的口袋中。
韩森丢失的只是授予他人使用的权利罢了。
即便如此,这一点依然看的韩森有些不舒服。
他想要更多的自主权。
除此之外,瀚海在代言和版权收益等分成b例上,给的也b光线经纪要低不少。
基本都是五五开的状态。
但光线则直接给到韩森最高高达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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