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宇和韩森的合约也都一样。

        不过,因为人权的原因,即便奇蹟传媒的合约再苛刻,也不会阻止他们在娱乐圈之外另谋生路。

        但若是想要在娱乐圈继续生存,那就必须经过奇蹟传媒的点头同意。

        包括但不限於各种节目通告、广告、演出、经纪合约等等。

        甚至韩森所创作的《友情岁月》、《光辉岁月》等歌曲,公司都有权利徵用,但使用後,也必须付出相应的版权费。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着作权法的原因,韩森的所有创作版权都隶属於他本人。

        所以,只要有人在商业场所演唱韩森的作品,就必须支付韩森一定的版权费。

        如今,《光辉岁月》爆火,许多KTV、音乐软件等都需要上架这首歌,这就是一笔不小的版权收入。

        但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韩森不会坐以待毙,他会想办法提前挣脱这身枷锁,向更自由的未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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