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在冬日的云层里划出一道白痕,降落在午後的首都。冷冽的空气像细密的针,钻进衣领。纪晓余缩了缩脖子,将围巾裹得更紧。
抵达酒店时,雷蒙已换上了正式的深灰sE大衣,准备出门。早就猜到雷蒙来意的纪晓余倚在门框,抱着胳膊:「如果是私事我可不奉陪。你和前妻见面,我在场多尴尬啊。」
雷蒙看了她一眼,挥了挥手,没多做解释。
纪晓余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嘟囔了一句:「唉,真不知道我陪他来g什麽?」
她随意换了件宽松毛衣,戴上耳机,走出酒店。街道的雾sE被霓虹和橱窗灯光切开,一条条小巷里飘出炭火与烤羊r0U的香气。她沿着人行道闲逛,直到找到一家露天咖啡馆,铁制的桌椅上覆着薄薄的冷霜,却依旧坐满了人。
她点了杯热可可,双手捧着杯壁,让热气一点点渗进掌心。正低头翻着手机时,一个温暖的重量忽然压在膝上。
低头一看,竟是一只h金猎犬,毛sE亮得像金sE的麦穗,正伸着舌头,尾巴摇得像要把身後的椅子掀翻。它的眼睛清澈得像湖水,带着不加掩饰的喜悦与亲近。
「你是从哪来的大家伙?」纪晓余忍不住伸手抚m0,掌心感受到那层厚实而温热的毛皮。瞬间,她想起了阿金,那个和她一起尝试改变世界的「妖怪」,还有那些充满哲理又诙谐的对话:「这个社会不是你的责任,只有你才是自己的责任。」
不多时,一位年轻男子气喘吁吁地跑来,连声道歉,牵走了金毛。临走时,狗子还回头望了她两眼,那眼神像是黏在心口的一根细绳,轻轻拉着。
「想养金毛?」熟悉的声音在身後响起。
她转过头,雷蒙站在不远处,外套上还沾着雪花。他绕到她对面坐下,随口道:「要不要养一只?我家地方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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