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与Ai子见过面後,节便不再提起过去的任何事。她只交代雷蒙一个任务:「关注Ai子和她孙nV丽子的动向,每日报告一次就好。」其余时间,她便像个凡人般,过起了随X又悠然的生活。

        相处几个月下来,雷蒙早已知道节很能吃,但她毕竟是五大之一,行事总带着一GU逍遥之意与出尘气质。然而,自从那天之後,她似乎变得更加沉醉於寻常百姓的市井日常。每天醒来,总会规划好三餐内容;兴致一来,还会在娃娃机前耗上半小时,帮浪浪之家买乾粮;偶尔甚至会拉着雷蒙参加百货公司的美食试吃巡回,一边吃、一边评论,活像一位业余美食家,只差没开设吃播频道。

        节从不刻意显得与众不同,她穿的是路边摊买来的T恤与拖鞋,有时顶着一顶Ga0笑的遮yAn帽,走在街头和商家讨价还价。她的笑容很轻盈,却总让人难以忽视。

        某次雷蒙实在忍不住,试图探问她的想法,节只轻轻一笑,举起手中那杯香浓的鸳鸯N茶说道:「人要补充能量,其实只要吃饱就好了。但为什麽会创造出这麽多口味和形式?」

        雷蒙摇了摇头,脑中浮现某篇人类学研究——智人天生是吃货,有学者甚至认为,人类是靠着对味觉的追求才得以演化至今。

        节点了点头,若有所思地说:「所以啊,我想……我吃得越多,就越能理解你们。」

        雷蒙望着她那双仙气飘渺的眼睛,再看看她手里拿着J排和N茶的模样,总觉得有种无法言说的违和感,但也只能讪笑接受。

        雷蒙离开印度几个月也没闲着,除了忙节的事外,也开始筹备成立自己的公司,有时雷蒙需要独自外出办事,节从不多问。她会乖乖在两百公尺的行动范围内找乐子,无聊了就找间咖啡店坐下,要嘛发呆,要嘛观察行人,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

        对节而言,生命该来的时候来,该走的时候走。她不执着,也不g涉,只在缘分允许的时空中,静静地行其所当行。

        ***

        雷蒙拨打手机,那头很快传来熟悉的声音,是他多年未见的老友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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