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显然是尹正学写的,里面提到。
他的妻子得了骨癌,他急需要钱给妻子治病。这时候副厂长胡永昌找到了他。
胡永昌告诉他,工厂就要倒闭了,这样下去他们什么也得不到,还不如最后搏一把。
胡永昌联系了一家厂商,他准备将仓库里那一仓库的棉花和皮草卖给对方。
当时尹正学是仓管,但他作为一名遵纪守法的人,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这可是盗取国家财产。
然而,没过多久,他从胡永昌那里得知,厂里的第一批下岗工人里有他。
他接受不了这样的现实,而老婆的病一天比一天严重,家里本来就少的存款眼看着见了底,外面借又完全借不到。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还是答应了胡永昌。
他们签署了合同,货物卖掉后,胡永昌会分他一半的收益。为了表示诚意,胡永昌甚至提前给了他一分收益。
他急着用钱,这无疑雪中送炭。
胡永昌的计划是,尹正学顶罪。胡永昌会给他联系律师,他是无心,顶多关几年就可以出来。
等他一出来,胡永昌就把自己那一半收益的两分再分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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