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瑞克斯只是一个普通人。他曾听过很多人的讥笑,说他的血脉垃圾。如果不是公爵当年救下晕倒在黑雾中的他,他早就成为埋于黑雾中的一具白骨。连瑞克斯这个名字都是公爵起的。

        公爵说:“瑞克斯,你一定会战无不胜。”

        于是他成了公爵手中的剑。费尽心思却只能在黑雾中摸爬滚打、寻觅情报。遇到同伴死了也只能眼睁睁看着,除了自己,他救不了任何人。

        或许公爵给他起错了名字,瑞克斯根本无法战无不胜。红发青年看着他,这一刻,瑞克斯心头像是对方眼中的火点燃似的。

        奥雷乌斯道:“没什么做不到的。如果命运把你打倒一次,就第二次站起来。打倒一万次,就站起来一万零一次。”

        瑞克斯扯动嘴角:“如果不是被打倒而是被打死了呢?”

        红发青年耸肩:“无非就是死了而已。”

        瑞克斯忍不住笑起来:“你真奇怪,我从没见过像你这样把生死置之度外的人。这话说得还挺帅的,是句好话。”

        他站起来,回首望向远处。西部沐浴在夜色中,银纱似的月光朦朦胧胧,与黑雾交织在一处看不真切。黯淡的薄纱顺着建筑的脊背滑下,遥遥透出几点微弱的火光。

        他抬手指给奥雷乌斯看:“那边是商业区,要买什么都可以找到,不过肯定比其他地方贵。街头有一家早点摊,特别好吃。我前些年在那里买箭,被骗了整整5劳比,第二天就去蹲那个奸商了。”

        “你看到灯火最多的地方没有?那是住宅区,西部全民皆兵,哪怕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都会几手。唉,这鬼地方,连孩子都不能安安稳稳地活着。秋冬的风和带毒似的,夏天又热的要死。你说是什么样的傻子才会留在西部,不去过好日子?”

        瑞克斯说着说着,声音慢慢低了下去。他凝视着熟悉的城市,神情充满眷恋。奥雷乌斯没有打搅他,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

        “要给你留点私人空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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