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末尾有一行备注。
本次工作坊结束后,主讲人将根据全程表现,择优选取一名学生,进入后续专项实务培养计划。
措辞很正式。
没有“徒弟”两个字。
可那行字一出,整个法学院几乎立刻就明白了它的真正意思。
程砚秋要亲自带人。
不是普通讲座。
不是来校挂个名,讲两场漂亮的公开课,让学生拍照发朋友圈,再写一篇学院新闻稿。公告写得很清楚,工作坊贯穿整个学期,限额,筛选,闭门案例,后续专项实务培养计划。
这些词放在普通老师那里,也许只是学院项目的漂亮包装。
可放在程砚秋名字后面,就完全不是一回事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