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写得很细,连嫌犯拖拽人质的方向、三号位的角度、自己当下为什麽判断有机会先切进去,都一条条列了出来
可真正写到「为何抢进」那一段时,笔尖还是停住了
因为她很清楚,真正的答案不是一句「我太急了」就能带过去的
她不是一时冲动,也不是不懂分工
她只是太习惯了
太习惯在现场看见破口就先补上去,太习惯只要自己有把握,就先把最危险、最不稳的那一步扛走
在刑警队的那些年里,这几乎已经变成她的本能
嫌犯要跑,她追
现场有缺口,她补
同伴腾不出手,她先顶
那套东西曾经让她一次又一次把案子办下来,也让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从没怀疑过自己这样做有什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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