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我站在二十年前的家门口,感觉熟悉又陌生。
我在出社会工作之後,就在外面租房子,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了。
就算是穿越,就算是二十年前,我仍然觉得近乡情怯。
这时家门开了,我往旁边躲。门口跑出来一个人,他高高瘦瘦,戴着眼镜,还剃光头,匆匆忙忙的离开。
他是当兵的我。他的神情除了匆忙之外,还带着愤怒。
我记得为什麽愤怒,因为他正在找我手上的这条手帕,而且找不到。
在大学毕业後,我很快的就收到兵单,要当一年两个月。
在新兵训练时期,一到休息时间,投币式电话总是大排长龙,新兵都想打电话给nV朋友。
只有我没去排队,因为雨珊在河堤那天之後,就再也没有跟我联络,我也不敢打给她。
但我还是很想念她,也还是非常喜欢她,所以只好每周写信给雨珊,一连写了十个月,从来没有收到回信。
直到有一天,我在放假时收到一封,是雨珊寄来的,没有主旨。信的内文是一首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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