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我的书,大概两箱。」

        「书架分你一半。」

        「还有……我可能会抢你的被子。」

        他笑了,伸手把我揽进怀里,下巴抵在我的头顶。

        「我会多准备一条。」

        &台上的风继续吹,远处的101闪烁着五颜六sE的灯光。我靠在他x前,听着他稳定的心跳声,手里握着那把代表「我们要住在一起了」的钥匙,感觉整个人像踩在云端上一样轻飘飘的。

        风继续吹着,台北的夜sE在我们脚下绵延展开。三十一岁的江若琳,手里握着一把钥匙,靠在她喜欢了十年的男人怀里。

        谁说三十岁的Ai情不浪漫?那是因为你还没遇到一个会用七支牙刷计算你出现频率的男人。

        江若琳番外篇4OS:同居?所以从今以後我要跟一个会在我抢走棉被时叹气、会在我流口水到笔电上时默默擦乾净、会用一把钥匙和一个夜景打发我虽然我还是很感动的男人住在一起了。我妈知道了一定会疯掉,她等了三十一年没等到我结婚,结果我先跟人同居了。不过没关系,反正等她看到方凯文本人,大概就会立刻倒戈,开始问我们什麽时候生小孩。啊……想到这里头就有点痛。算了,先不想了。今晚先把那把钥匙放在枕头底下,明天早上醒来确认这不是梦。如果是梦,我一定要把方凯文叫起来再告白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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