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又幼稚无知,记吃不记打,总会被他迷惑,他被这无聊的生活逼得逃走。
所以当看见牵着与他有几分相似的男孩的男人想骗他跟自己走时,他看着男孩纠缠着男人示意他快走,引起男人不耐,扬起笑容:
“好啊,我跟你走,叔叔。”天真又无辜,让男人心里洋洋得意,想着又到手一个好货色。
想要破坏男人的计划的男孩自然是被揍了一顿,奄奄一息,白晓却得到了不错的待遇。
他熟知该如何讨人欢心,也获知了男孩的名字,方晓,晓是日出,晨曦,多美的寓意。
他没有名字,被称为父亲的男人不愿意给他这个“婊子生的野种”取名字,母亲也不敢违逆。
那个女人这辈子做过最大胆的事,就是在白晓设计她看到自己要被那个男人打死后爆发,与白晓协作杀了那个男人。
方晓和他不一样,明明和他一样聪明,却过于愚蠢,书上说那是善良,他嗤之以鼻。
但在方晓再一次为别人担责,要被那群已经不耐烦他的人做成,其他那些不听话的,哦,采生割折的工具时他求情了,当然不是直接。
他只是隐晦提醒了他们方晓的价值,装作只是求情的样子,话里话外点出方晓年纪小,漂亮又聪明,做什么都比弄残放街上乞讨有价值。
白晓受不了有长得像他的一张脸的人变成那种残缺丑陋的样子,当然也是为了那个他感兴趣,却敏锐得从不接近他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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