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我的少爷脾气更大了,我甚至原地跺了一下脚。
“让他去运动运动吧,”我爸向来惯我,心情好就松了口,“叫小周一起去,正好我等下还得切一块玉,他们不敢切。”
我是个早熟的人。
这注定我很会察言观色,放在古代,我是当奸臣的一把好手。
我爸不希望我吃任何苦,他宁愿我骄纵,任性,脾气大,也不要我懂事。
我干干净净的,开开心心的,和在深圳一模一样,能让他觉得,即便把我带回温州,也没影响到我的生活。
这不仅是父爱,也是他大男子主义的一种体现,他永远都会拿自己和叔叔做比较,他看不开的。
所以我得跟个傻逼一样,表现得对拉货很感兴趣,他才能放我去做事。
我的确也跟个傻逼一样兴奋。
我长这么大,连衣服都没洗过,顶多洗洗内裤,还是打飞机了才洗,不打就不洗,反正晚上回厂里之前肯定洗好了晾在外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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