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镇宇就是那种典型的,这辈子都活在万众瞩目之下的,就算不洗头出门穿件阿迪达斯都会被人觉得好帅的人,此刻驼背更是有种欲盖弥彰的味道。
“哥…我好想你…你把我拉黑了,最近也不来咖啡厅,我只好来学校找你了…”
任水脸一黑,他推了推金镇宇,道:“你找我做什么?”
“你不理我。我们很久没见了。但我想见你。”
言简意赅。
说罢,还用韩语加上了一句,好想哥哥啊。
任水觉得四周的目光霎时间全都投向了自己,他如芒在背,朋友更是一脸震惊的搂住他的脖子,说了一句,你小子真不够意思,怎么和他认识啊?
金镇宇埋在任水的胸膛里的头缓缓抬起,笑了一下,说:“我是任水哥很亲近的朋友,只不过他最近生我气了,不肯理我。”
朋友愣住,随即,竟然红了脸,立马就吃里扒外了起来,伸出手,道:“哎哟,我们任水也没和我说过,我是任水的朋友。”
金镇宇很给面子的和他握了手,也喊了一句哥。
任水忍无可忍,像提溜小鸡崽一样把他提了出去,也不顾教室外人来人往,他双手抱臂环胸,看着一脸“我什么都没干啊”表情纯良的金镇宇,问他:“你到底想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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