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走之前,我在遗嘱上写了最后一行话:请把我的眼睛,赠给沐歌先生。

        沐歌先生,是一个偶像,一个歌手,他长的特别好看,我对他一见钟情。

        上个星期,他出现严重的车祸。

        好不容易脱离了危险期,被告之,双目永久失明。

        他那如星光般的双眸啊,失去了色彩,整个世界都陷入了黑暗。

        18岁之前,我一直在质疑我活着的意义。

        每天拖着沉重的躯体,得过且过。

        要说恨,也恨过。恨疾病不干脆一点,直接夺走我的命,也恨老天不大方,只给我一口气吊着,活的比狗累。

        后来,我得知了沐歌的存在,他的出现,在我不幸的命运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华丽的装饰着帅气外型,站在最显眼的地方,接受鲜花与赞美。

        我没有嫉妒他所拥有的一切,他让我看到了这个世界上除了痛苦,确实还有美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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