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避嫌二字根本不成立!
第二天晚上,她要以沐歌同伴的方式出席一个公益酒会,到场的人都是些会做公益的企业大佬们。
这一次,她身穿青色仙女裙,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海拨一下子上去了。化妆师小姐姐把她那五官修饰的美艳不可方物,连她都要爱上自己了。
“好了没?”沐歌从另一个化妆间里过来时,她站起身,与他四目相对,两个人的眼神中都迸射出欣赏的神色。
陆漫漫:哇,我男神真是太帅了,好想扑倒他怎么办?
沐歌:嗯,好好打扮一下,还能看。
她点点头,朝他走去,不成想,她好像不会走路了!
眼看就要跌倒在地,沐歌眼疾手快伸手扶住了她,看了看她恨天高的高跟鞋,额头皱成了川字形,招手对服装师说:“拿套适合她穿的礼服,鞋子五厘米内高就行了。”
“啊?”她抬头惊叹。接着鞋子已经被某人从她35码的脚上取下,强行换上了另一双低海拔的。
虽然这一双也不赖,但刚刚那双我很喜欢啊!
“驾驭不了就别逞强,你想当场出糗?”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沐歌读懂了她的心思,恐吓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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