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听涛阁,李笠借着煤气灯的光照,仔细点看着一卷书。
此书名为《齐律》,即北边齐国的国家法典,李笠看得很认真,仿佛一个法学类专业毕业生在备考,为即将到来的司法考试做准备。
书中记载的名词罪名,当然是要记住的,譬如,何为“重罪十条”?
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
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
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反逆,即叛逆、谋反;大逆,即危害君父、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
恶逆,即殴打、谋杀尊亲属,譬如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者;
不道,即违反人道的凶残杀人,譬如杀一家三口父母子女,也就是灭门;
不义,指部下及百姓杀死郡县官吏,或丈夫死去而妻子匿不举哀之行为;
内乱,指的是亲属间乱那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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