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萧绎就是辅政藩王,后来因病交权,由鄱阳王萧范录尚书事,如今萧绎再次录尚书事,等于是“权归原主”。
而继任鄱阳王爵的萧嗣,转中抚将军,此为军号第三十三班的重号将军,只授予在京官员,统领军府营兵部分,镇守建康。
如此任命,别有深意:分兵权,掣肘总领朝纲的“录尚书事”。
为此,小皇帝太后得几位大臣建议,对萧嗣“夺情”。
萧范去世,作为嫡长子的萧嗣,按说要为父受丧,不能担任职务。
但是,因为当年旧例,继位为鄱阳王的萧嗣,“夺情”后任中抚将军,镇守京城,为国分忧,不能守丧。
守丧之责,由他的弟弟们分担。
所谓的“旧例”,指的是三十多年前的一件事。
当时还是鄱阳世子的萧范到益州上任,经过荆州时,时任荆州刺史的鄱阳王萧恢萧嗣的祖父去世。
按礼,萧范应该护送亡父灵柩回京,并为父守丧。
但是高祖“夺情”,让萧范继续前往成都任职,而萧恢的灵柩,由其他儿子护送回建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