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斌翘着二郎腿,一边一个小姐伺候着他。活脱脱一个大爷,在这种场面,一点不给高启盛好脸色。
“你给我去拿瓶威士忌吧!”
“好好好,我这就去给你买!”
高启盛一转身,曹斌左拥右抱两个小姐,开始滔滔不绝的演讲。
小姐1:“那个真的是你同学吗?怎么看着这么寒酸?”
小姐2:“对啊!他像你的小跟班,还是我们曹老板有气质,一看就是富贵人家!”
曹斌被两个小姐哄得那叫一个洋洋得意。对小姐们用鄙视的神情说起了大学时期的生活。
“他啊!大学四年,都是帮我们做作业当跑腿的。他个穷酸样,怎么配和我们做朋友?就是我的一条走狗,我叫他东绝不敢西。你看他现在不就像个孙子一样去给我买酒去了!”
站在转角的高启盛把曹斌的这些话全都听进了耳朵里。他咬得牙冠洛洛响,手上的威士忌都快要被他气愤地双手拧爆。
以前的高启盛,为了减轻大哥的负担。帮着他们做作业打饭,只要有钱赚的他都第一个扑上去。而这样的他,现在才知道在大学里就被他们这样看低看贱。
原来自己大学四年,在他们的眼中不过就是一条低贱的狗。没有钱,就永远被他们这种人看不起。在小姐的面前也如此的贬低他。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