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不太常见的姓;虽然,不会b我的「苑」少见。
在我一生中,姓程的,我也只认识一个。我看了看照片,那个脸仍和我印象中相差不远:仍是那痞痞的发型,和何谚柔顺的短发完全不同,他的发有几撮挑然成金sE,而且始终像漫画里许多痞角sE,头发y是抓成那样,可我必须承认他那样的发型配上他永远漠然的一双眼,很酷。
活在我青春里的男人,程勳。
当学生时我的功课不好,一来是我有兴趣的科目才认真可是我偏偏是只对作文和美术才有兴趣,二来是我不想乖对我来说认真念书这种事太乖了,不适合我。
於是我高中念一所不怎麽样的高中,里面的大家也不怎麽念书,我爹娘很想把我送去别的管得很严的私立高中,可是我一点也不想给管得SiSi的。
不久,我在高中旁的便利商店打工时,遇见了也是晚班的程勳。程勳和我念同所高中,只是不同班;他常在下班後约我一起去附近的咖啡馆喝杯咖啡──也许是冰焦糖,也许是拿铁,也许是卡布奇诺...他说长大他也想开一家咖啡馆,也想整晚营业不休息。
反正我们晚上都睡不了多少,乾脆喝个咖啡让自己整晚别睡了,大不了隔天到学校睡,老师负责教并不负责管秩序,再说这高中的老师素质也不好,听得很烦不如补眠舒服些。
高一升高二的暑假,我和程勳成了男nV朋友。
我们大胆翘课去约会,反正老师不点名的。我们公然在老师面前手牵手,反正老师也视而不见。完全不遮掩的恋Ai。
直到考完指考了,我上了那种挺不值得一提的大学,成绩出来的那天,我和他,程勳,和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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